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收费公示牌
收费项目
学费标准(元/人·年)
收费依据
学费
农林、航海、地矿油类
—
文史哲理类
10800
湘发改价费(2015)655号
经法教管类
11000
工科、体育
11200
艺术和新闻传播类
表演专业
16000
其他专业
14000
医药公安类
住宿费
普通宿舍
600
湘价教(2012)112号
公寓制宿舍
800-1200
代收费
体检费
85
湘发改价费(2015)648号
身份证及户口本
按公安部门实际收费标准收取
一、本校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按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5%。
二、学费标准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收取。
三、学生用书籍课本由学生自行选购。
四、本校按自愿有偿原则,向广大学生提供经批准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费用。
五、本校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,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。
六、本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,均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。
七、本校举报电话:0730-86496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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